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倩 谷雅婷)耒阳市位于耒水之北,拥有浓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在这里,耒阳市人民法院余庆法庭正以创新的方式和负责的态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余庆法庭持续坚持“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法庭案件办理水平,创新性启用“法官+湾村明白人”基层治理模式,耐心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争创“枫桥式法庭”优秀范本,为乡村纠纷源头治理凝聚力量。
创新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法官,我的孩子不会受到影响吧?”电话那头,被告人黄某父亲惴惴不安地询问承办法官。
“只要他把钱还了,就不会受到影响!”承办法官李慧肯定地回答给黄某父亲吃了颗定心丸。
“老黄,你还是要多放点心思在孩子的教育上面,要是孩子误入歧途了,赚再多钱又有什么用?听法官的话,把钱还了,回来跟孩子好好谈谈心。”电话这头,“湾村明白人”黄长富接过话茬,急切地劝导黄某父亲。
村干部们也在旁纷纷附和,耐心劝说,安抚黄某父亲,打消他的担忧和疑虑。
图:“湾村明白人”黄长富参与调解
事情还要从2024年6月说起,原告蔡某通过“闲鱼”APP从被告黄某处购买电子礼品卡,下单付款2100元,并按照黄某的要求确认收货后,黄某却未如约发货,蔡某通过平台获知黄某身份信息后与黄某取得联系,黄某退还700元后拒不退还剩余款项,蔡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起诉黄某,要求黄某退还剩余款项。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李慧考虑被告黄某系未成年人且在外出务工,案件判决后会对其未来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决定下村邀约当地“湾村明白人”黄长富以及村干部参与该案的调解。
几人围坐在一起,既有法官的悉心释法也有乡亲的以情说理,一番配合下来,黄某父亲打消了疑虑,立即表示愿意帮黄某退还原告相应款项,并即刻转款村主任委托付款。
这是耒阳法院创新推出的“法官+湾村明白人”基层治理新模式的一个缩影。余庆法庭积极推行运用该治理模式,形成由当地党委政府为核心,以余庆法庭为支撑,同时发挥好各村“湾村明白人”和各村村干部作用的联合机制,打破各部门合作难的困境。将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换,职能作用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型,工作模式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充分利用“湾村明白人”的特殊地位,与人民法庭形成优势互补,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官和“湾村明白人”协力调解助推“双方共赢”。
双重领域融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谢谢法官,这笔货款可帮了我大忙!”庭审结束后,原告长沙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胡某向承办法官表达了谢意。
至此,一起涉及长沙与耒阳两地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图:庭审现场
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8月27日,原告长沙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陆续为被告耒阳某建材有限公司供应了总价值40万余元的货物,被告仅于2021年2月10日支付20万元后,一直未支付剩余货款。原告遂向耒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被告耒阳某建材有限公司称之前原告送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拒绝支付足额货款。而原告则称该问题被告耒阳某建材有限公司并未在收到货物合理时间内提出,应当认定为是推脱付款。双方争执较大。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余庆法庭承办法官李慧并没有直接判决,而是考虑到本案涉及两地企业之间的合作,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多次通过电话和短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希望促成双方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被告进行劝导,因势利导,向当事人说明不履行债务为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后果,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做得长久。在被告表达出愿意清偿货款的情况下,法官耐心与原告沟通,从后续合作和诉讼成本等角度分析,为达成调解协议奠定了基础。在法官用心用情地反复沟通后,原告公司表示愿意放弃对于违约金的请求;而被告也承诺愿意诚信履行还款义务。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企业之间的问题,既有效化解了双方企业的纠纷矛盾,又维护了双方企业的利益,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和压力。
余庆法庭将“枫桥经验”的运用延伸至营商环境领域,促进源头治理建设,推动涉企矛盾实质化解,在积极践行“枫桥式法庭”的同时,厚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土壤。
乡镇干部织密法治服务信息网络
“多亏了党委政府和村干部们的支持和配合,这一年多的案子基本上都能找到当事人完成送达,给我们省了好多事儿!”余庆法庭负责送达的干警感叹。
由于农村人员流动性大,居住地址分散,难寻当事人,导致常规送达难,只能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需公示满三十日,既延长了案件审理时间,浪费司法资源,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农村案件送达难成为了阻碍人民法庭办案效率提升的“肠梗阻”。
余庆法庭结合根据被告住所地分配案件的特点,找到了更为高效的办案方式,通过了解当地人员情况的干部了解到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为后续纠纷的圆满解决奠定了基础。这一年多来,余庆法庭与下辖乡镇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了联动互助机制,多次通过政法书记,向各村干部联系,获取到当事人的信息,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送达。在审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外地人李某起诉余庆街道长坪乡的郑某支付其6000元劳动报酬。送达时,李某提供的郑某手机号码停机,查询后其名下亦无手机号码。考虑到原告是农民工,主张的劳务费金额不大,不能直接送达的话,公告送达要交公告费,且原告要从外地来耒开庭,又进一步增加了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通过联动互助机制,得到了长坪乡政府和村干部们的大力支持,顺利通过郑某哥哥联系上了郑某,得知郑某已出国。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沟通协调下,通过微信、电话远程达成调解,郑某将欠付工资转入李某银行账户,李某撤回了起诉,案件圆满了结。 这样,一起原本可能需要几个月才能审结,且可能会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农民工工资案,在地方政府、村委会和法院的通力协作下,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就做到了案结事了。
余庆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秉持着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想法,对于各类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争取减少原告的诉讼成本,减少判决对被告未来工作生活的不利影响。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释法明理,将法律规定用当事人能够接受的言语与当事人沟通,获得当事人的肯定。
接下来,余庆法庭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法官+湾村明白人”的治理模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形成各方合力,多维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为时代发展保驾护航贡献力量。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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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